1. |
名人 3C 量販之經銷商品均由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負責維修保固,由名人 3C 量販提供代辦送修服務。其保固期限、故障因素判定、維修時程及處理費用均依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規定或既有程序處理。 |
2. |
除外責任:以下內容均不在保固範圍內,本公司或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得酌收費用或不予受理:
a. | 人為損壞:如不當之安裝、使用錯誤之破壞、外觀不正常磨損、摔傷、電路燒燬、擠壓變形、介面或接腳折損、異物進入、受潮及任何目視可見之人為損壞。 |
b. | 耗材或例行性調整保養:印字頭、磁頭、清潔組、墨水、色帶、碳粉匣、電池等調整、保養、清潔、潤滑或更換。 |
c. | 違反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認可之使用方式:如CPU、RAM超頻使用、自行更新非原廠認可之BIOS、安裝方式不正確,使用非原廠耗材、使用電源規格不符、使用環境惡劣,及任何不適當之使用方式。 |
d. | 非經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授權之修理:如客戶自行之拆卸、修理、改裝等。 |
e. | 硬體不相容:如電器特性衝突、光碟機挑片、使用期望(運轉音頻、速度、舒適度、發熱度)等非功能故障因素。 |
f. | 附件損壞:如變壓器、各式線材、消耗品、輔助裝置、驅動程式、說明書等之短缺或損壞。 |
g. | 不可抗拒之天災人禍:如雷擊、火災、風災、地震、水患、戰爭。 |
h. | 無本公司保固條碼或原廠保證書之商品:保固條碼或原廠保固書遺失、損毀、移除變造重貼導致無法辨識保固期限者。 |
|
3. |
新品故障換新期:購買商品七日內如有非人為損壞之故障,可親自至本公司更換新品(僅更換故障機器本體或故障附件),或請將故障品打包好,本公司收到您的通知後會協調處理換貨。 |
4. |
送修品請以原廠包裝材料或安全包材妥善包裝以確保運送過程之安全。 |
5. |
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僅對保固期提供維修服務,並得全權決定以零件修理或以同級良品更換,如因該型產品停產缺料,則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得以相近規格或更高規格之良品更換並酌收差價。且原故障零件貨源故障產品歸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所有。 |
6. |
國外進口之產品,於保固期內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將送修國外原廠並酌收相關送修及手續費用,歸還時間由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決定,名人 3C 量販均不負任何責任,亦不提供代用品。 |
7. |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請於送修前自行將送修品內非法軟體移除,否則相關法律責任均與名人 3C 量販無關。 |
8. |
名人 3C 量販及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對任何儲存於送修品內、或配合該項送修品之設備、資料、數據、程式及設定均不負保存、回復及任何形式之責任,請於使用前或送修前自行備份。 |
9. |
名人 3C 量販及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對於產品送修期間,因無法使用該項產品所造成之不便或損失,均不負任何責任,亦不提供代用品。 |